阿勃勒樹下總是生機勃勃,許多快樂的故事在這裡悄然發生。
記者 林賢雲 / 台南報導
「陳守娘,她是一位堅貞清白、至死不屈的烈婦,值得世人銘記與敬仰。」
這樣的表彰,本該是留給她的評語,然而數百年來,她卻常被誤解為「最兇女鬼」。這不只是錯誤,更是對她靈魂的再一次傷害。
在台南孔廟節孝祠的一隅,有一個牌位靜靜佇立,上頭刻著:「欽褒節烈邑民人林壽妻陳守娘神位」。這不只是牌位,而是一段冤屈與不公,等待後人替她平反。
陳守娘,清治道光年間台灣府城辜婦媽街人,林壽之妻。丈夫早逝,她矢志守節不嫁。這份堅貞,本應贏得尊敬,卻引來禍害。
婆婆與小姑為了金錢,竟與縣衙幕賓合謀,設局迷昏她。當幕賓企圖非禮時,她拼死掙扎,寧死不從。最後,她被扇子刺下體慘死,血流成河。
這是一場赤裸裸的謀害。
弟弟封棺時揭開真相,鄉民群起抗議,砸轎逐官。可恥的是,縣令王廷幹包庇幕賓,幕賓竟全身而退,唯一承擔罪責的,只有婆婆與小姑。
守娘的清白,從生前就被踐踏。
她的冤死激起傳說,有人說她顯靈扼死幕客,有人說她大鬧縣署。這些故事經過渲染,最終讓她背上「最兇女鬼」的惡名。
然而真相並非如此。根據在辜婦媽廟服務超過29年的李明川委員口述,守娘曾透過乩身(即李明川本人)明白表達:
她手持黑令旗,不是要索命,而是跪向觀世音菩薩懇求昭雪沉冤。
她的方式不是報復,而是哀求。
她的吶喊不是仇恨,而是呼救。
這樣的靈魂,何以被說成「兇鬼」?
《臺南州祠廟名鑑》曾將她的顯靈傳說與乾隆年間的永華宮建廟混為一談,稱因她的幽靈出現,居民才更加祭祀廣澤尊王。然而,守娘事件發生在道光年間,與乾隆十五年(1750年)建廟相差百年,這明顯是後人錯置。
錯置與誤讀,讓一個無辜的女子,從受害者再度淪為驚悚傳說的工具。這是歷史的傷口,也是世代的冷漠。
傳說在德化堂觀音菩薩調停之下,守娘的靈魂才得以安慰,允許入祀節孝祠。今日在台南孔廟節孝祠內,她的神位依舊存在,明明白白記錄著她的身份──「欽褒節烈」。
曾有傳言說辜婦媽廟奉祀她的神像,但2019年,辜婦媽廟管理委員會已澄清,廟中並無陳守娘神像。
心理學告訴我們,「被誤解」是最深的痛苦之一。它否定真實,抹煞努力,讓人無力辯白。
一個人面對誤解,可能:
急切解釋,卻越描越黑;
憤怒抗爭,卻遭到壓制;
或選擇沉默,獨自承受刺痛。
陳守娘就是這樣。
生前,她的辯白無人聽見;
死後,她的哀求被曲解成「索命」。
這種被誤解的痛,比死亡更沉重。
最令人心碎的,是她承受的「二次傷害」。
生前,她被設局謀害;死後,她耗盡靈力昭雪,卻被世俗傳說描繪成嗜血的兇鬼。
想像一個人,死去仍不得安息:
她要的只是正義,卻被說成索命;
她舉起的黑令旗,不是兵器,而是訴求;
她的沉冤,被當作茶餘飯後的驚悚故事。
這樣的痛苦,比死亡更殘酷。
她不是鬼,她是一個被陷害、被污名化的女人。
今日,她的牌位靜靜立於孔廟節孝祠,與兩百多位節烈婦女並列。那是一種官方的平反,卻遠不足以沖淡世俗的誤解。
我們必須記得,陳守娘不是兇鬼。她是一位烈婦,一個被陷害的女子,一個在死亡與冤屈之後,仍舊選擇以最溫和的方式,向神明訴求正義的靈魂。
對她而言,最深的願望,不是復仇,而是還原真相。
對我們而言,最該做的,不是傳說她的「兇」,而是還她的「清」。
這篇文章不是為了講一個靈異故事,而是為了還一個女子的清白。
歷史欠她的公道,我們今天至少該替她說一句:
「陳守娘,她是一位堅貞清白、至死不屈的烈婦,值得世人銘記與敬仰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