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者 林賢雲 / 台南報導
在台南討生活,找個遮風避雨的窩是大事。但最近租屋糾紛頻傳,不是退租時押金被「沒收」,就是電費被收得像在開工廠。市長黃偉哲特別叮嚀:「愛注意喔!」 簽名之前多看兩眼,才不會搬家像在搬演《後宮甄嬛傳》處處是算計。
地政局特別整理了「護身四大招」,教你如何識破租屋陷阱,保住你的血汗錢:
簽約前先問清楚:你是屋主嗎?如果是代理人或包租代管業者,有沒有**「合法授權書」**?別錢給了才發現是二房東跑路,到時候真的會欲哭無淚。
法律規定押金上限就是兩個月租金,不管是多豪華的電梯大樓還是溫馨小套房,多收一毛都不行。記得!不管是付現金還是轉帳,證據要留好,別讓錢錢飛得不明不白。
別用那種文具店買的、條款對房客超不利的舊合約。直接去內政部官網下載**「定型化契約」**,修繕誰負責、什麼時候還押金,白紙黑字寫清楚。看不懂就問,千萬別「憨憨簽下去」。
現在規定超嚴格!
按度計費: 不能超過台電當期平均電價。
非按度計費: 總額不能超過台電帳單。 房東有義務提供電費資訊,隨便喊「一度6塊、7塊」的,直接給他一個禮貌又不失尷尬的微笑,然後打電話檢舉。
💡 遇到麻煩怎麼辦? 有疑問打地政局諮詢:(06)299-1111 #8402 被坑了想投訴打這支:1950 (消費者保護專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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