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漁期間落實查緝
維護漁業資源永續
2024年 12月4日
蜈蚣網文宣海報
記者林賢雲/台南報導
蜈蚣網具示意圖
臺南市政府自108年起公告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為禁漁期,禁止於「北門潟湖」、「七股潟湖」、「將軍溪」、「曾文溪」、「鹿耳門溪」、「鹽水溪」及「嘉南大圳」等七處水域使用蜈蚣網具捕撈。今年度禁漁期間共查獲68件違規蜈蚣網具,農業局已公告招領,若逾期無人領取,將視同廢棄物處理。
黃偉哲市長強調,河口與潟湖等潮間帶水域是魚貝蟹類的重要繁殖地,而蜈蚣網具因網目過小,捕撈時大小通吃,對漁業資源造成極大威脅。臺南市政府持續加強查緝,透過禁止使用蜈蚣網具,維護漁業資源永續經營,同時保障生態平衡,呼籲漁民共同遵守規定,避免因違規而面臨罰款或網具遭扣留。
將查緝蜈蚣網捕獲之水產物全數放回河川
網具後續由市府辦理公告招領
農業局代理局長陳仲杰指出,自108年實施禁漁政策以來,已查扣313件違規蜈蚣網具,今年度查扣的68件違規網具已公告招領。違規者需於114年3月25日前攜帶身分證及意見陳述書至農業局漁業科(聯絡電話:06-6331934)領取,逾期未領者,網具將視同廢棄物清除。
海巡署協助支援查緝
臺南市農業局在執行禁漁期間,與海巡署密切合作,共同查緝違規捕撈行為,成效顯著。海巡署不僅協助巡邏執法,也對現場執法提供專業支援,保障查緝工作的安全性與公正性。然而,最重要的是漁民能夠自律自發地遵守禁漁規定,減少對漁業資源的破壞,真正實現生態與經濟的平衡發展。
自2019年起,臺南市政府與成功大學合作劃定七大禁漁水域,並根據漁業資源現況持續檢討及調整。禁漁政策的執行有效遏制過度捕撈,並促進漁業資源再生。農業局表示,未來將繼續落實查緝行動,維護臺南市的水域生態及漁業永續發展,並推動優質綠意的水岸環境。
臺南市政府再次呼籲漁民,尊重禁漁期及漁業法規,共同守護珍貴的漁業資源,為未來的永續生態努力。
禁漁期間落實查緝,維護漁業資源永續記者會照片